【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源頭解紛繪“楓”景 栗江法庭“訴前調解”有溫度
2024-10-17 17:02:06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汝福 | 作者:陸慶國 | 點擊量:7527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陸慶國)近日,衡南縣栗江法庭通過“訴前調解”解紛模式,在國慶期間加班成功化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石某在老家自建房屋售賣,唐某在石某處購買房屋,房屋已交付使用8年,但還剩余4萬多元尾款一直未支付。經石某多次催要后,唐某均以各自理由拒絕履行支付義務。2024年9月石某向栗江法庭起訴,要求唐某償還房屋購買款。
考慮到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具備訴前調解基礎。栗江法庭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撥打了雙方當事人的電話,因唐某在外地務工,需要國慶節期間才有空回來。為了能盡快調解該案,定分止爭,承辦法官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在國慶節假期聯系雙方當事人到衡南法院立案信訪局調解室進行調解。
調解當日,承辦法官、立案信訪局王法官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交流,“背對背”調解,調解過程中,兩位法官耐心對雙方當事人講法律、說清理,促進雙方當事人在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相應讓步,石某同意免除逾期利息,唐某當場支付房屋購買尾款。雙方離開法院前不斷向法官表示“國慶期間加班調解有速度有溫度,為栗江法庭點贊。”
衡南法院始終踐行“小案不小辦,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非訴方式“零成本”化解矛盾糾紛。在糾紛解決的“最后一公里”,不僅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官辦案的“速度”,也讓當事人感受到法院的“溫度”。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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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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